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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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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

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

6月1日(rì),长沙河西某小区,王先生站在自家车位(chēwèi)前,手里那份2018年签下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已经泛黄,公章模糊。新来的物业人员上下打量着他:“您说(shuō)这(zhè)是您的车位?光凭这张纸,我们可没法确认……” 这不是王先生一个人的尴尬(gāngà)。在长沙,乃至全国许多城市,当业主为爱车买下(mǎixià)“一席之地”后,要(yào)证明“这个车位属于我”,竟成了一个现实难题。 2018年(nián),王先生以(yǐ)18万元的(de)价格买下了这个车位,当时(shí)拿到(nádào)手的,只有一份合同和一张发票。六年过去,开发商注销了,物业也换了新面孔。当他兴冲冲地去办理新车牌录入时,却被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拦下:“王先生,抱歉,我们系统里查不到您的车位信息,我们需要核实权属。”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像个‘黑户’。”王先生苦笑着回忆(huíyì),“好在翻箱倒柜,终于找到了这张‘护身符’,物业才勉强录入。但(dàn)下次呢(ne)?合同要是丢了、烂(làn)了呢?”那份泛黄的合同,成了他车位唯一的“身份证”。 和(hé)王先生一样遇到“无证”尴尬(gāngà)的还有刘先生。他去年底刚拿到河西滨江某(mǒu)楼盘的房门钥匙,装修正忙。他花近20万元买的车位,同样只有一纸合同。“停车嘛,方便安全就行,没(méi)想那么多。”但他心里也打鼓:“这(zhè)合同真能管一辈子?以后卖房时,怎么证明车位也一起卖了?” 更无奈(wúnài)的(de)是袁先生。他买的二手房,车位(chēwèi)是原房主“搭售”的。过户时,房子有红本本(běnběn),车位却什么凭证也没有。“全靠原房主带我去物业‘刷脸’才做了备案。自己家的车位虽然就在楼下,但我却无法证明车位就是我的。老(lǎo)业主没来之前,物业人员那种质疑的眼神看着,我都担心哪天车位突然会不属于自己了!”袁先生的经历,道(dào)出了众多车位“无证”业主的心酸。 业主(yèzhǔ)们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 几年前,长沙河西的奥克斯缔壹城开发商和业主就因地下车位(chēwèi)权属之争对簿公堂。法院二审认定车位由开发商独立投资建设且未纳入(nàrù)公摊,判决权属归(guī)开发商,但同时要求其“适当限制物权行使,保障(bǎozhàng)业主动态使用”,相对平衡了双方权益。 诸如此类问题,也折射出众多业主面临的共同(gòngtóng)困境:买的车位就像“黑户”,没有权威证明;一旦物业公司不认可,后面打官司也难举证……这些无不是车位“有合同无登记”交易模式的漏洞(lòudòng)和(hé)隐患。 为什么不给车位也发个像房产证一样的“红本本”呢?橘洲君深入调查(shēnrùdiàochá),发现(fāxiàn)背后有复杂的现实原因。 ——“办证”门槛(ménkǎn)高。 根据(gēnjù)《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能拥有独立产权、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车位,必须(bìxū)是需经规划部门批准(pīzhǔn)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确标注、构造独立(如独立出入口、明确四至范围)的车位。现实中,大量地下车位达不到此(cǐ)标准。 ——“办证”成本(chéngběn)高企。 “非产权车位”如果要办产权证的话,需要补缴(bǔjiǎo)(bǔjiǎo)土地出让金及增值税,这笔费用不菲。从成本和盈利角度考虑(kǎolǜ),开发商普遍选择规避产权登记。如按2021年4月印发的《桂林市城市车位(库(kù))不动产登记办法(试行)》相关内容,非产权车位补缴土地出让金以基准(jīzhǔn)地价(dìjià)为基准,地下一层车位需补缴实际占地面积的3%(结建车位)或20%(单建车位),而地下二层及以上则无需补缴。例如,若某(mǒu)地下一层车位占地面积为20平方米,当地基准地价为1000元/平方米,则需补缴600元(20×1000×3%)。对于大规模车位项目,累计(lěijì)成本将(jiāng)显著压缩利润空间。 ——产权权属不(bù)清晰。 大多数开发商在出售车位时,实际出售的并不是产权,而是(érshì)“使用权”。特别是部分车库(chēkù)属于人防工程,开发商仅拥有车位使用权,也无法办理(bànlǐ)产权证。 “本来车位就是个‘位置’而已(éryǐ),我们和业主签的只是(zhǐshì)一份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河东浏阳河畔一热售楼盘销售经理宋女士表示。 而对于车位的(de)权属问题,大多数业主在购买时并没有(méiyǒu)提出异议。长沙一位不愿(bùyuàn)具名的房地产资深从业人士告诉橘洲君,现在的开发商很少冒法律风险侵占公共区域或(huò)“一位多卖”,加之业主们的法律意识很强,一手车位通常不存在太多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liùtiáo),车位需首先满足业主需求(xūqiú)。若(ruò)开发商以长租名义拒绝出售车位,或强制要求业主必须购买车位才能(cáinéng)租赁,都可能涉嫌违法。或者开发商将车位租赁与房屋买卖绑定,以“不租车位不给交房” 相要挟,则可能构成《反垄断法(fǎnlǒngduànfǎ)》禁止的搭售行为。 王先生们的(de)焦虑,如何化解?开发商的高(gāo)成本压力,又如何平衡?近年来,长沙等地开始探索新路。 2024年底,长沙公证处推出“长沙市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平台”。业主通过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完成(wánchéng)交易流程公证,获得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车位使用权备案证明》。这相当于(xiāngdāngyú)为合同加了一道(yīdào)“公信力保险”,便于后续(hòuxù)查询和二手交易核验。 为(wèi)(wèi)每个车位赋予不可篡改的(de)数字身份证的车位数字登记管理平台也已上线。它通过“一位一码(mǎ)一证”,为每个车位生成不可篡改的“数字身份证”(包含唯一的“车位码”和基于北斗定位的“北斗码”),绑定空间、交易和数据。 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法律效力如何(rúhé)? 湖南泓锐律师(lǜshī)事务所刘天沛律师在接受橘洲君采访时表示:“公证备案和数字登记,依据《电子签名法》,其法律效力(fǎlǜxiàolì)毋庸置疑,是使用权的重要辅助证明。”但他也指出,这(zhè)与(yǔ)“不动产登记”有本质区别,目前尚未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与现有法规的衔接还需完善。 新探索也面临考验。58岁的陈先生直言:“我习惯拿在手里的东西,数字的东西万一系统坏了、信息泄露(xièlòu)了怎么办(zěnmebàn)?”每车位约300元的登记/备案费用,对部分业主和中小(zhōngxiǎo)开发商也是考量。 民生(mínshēng)无小事。如何让“数字确权(quèquán)”从可行走向普及,真正替代“合同焦虑”? ——政府引导与政策(zhèngcè)衔接。 政府层面可(kě)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数字登记/公证备案的法律地位和操作规程,探索与未来可能的车位产权登记体系的接口(jiēkǒu)。 ——平台整合(zhěnghé)与公信力建设。 推动公证备案平台与(yǔ)数字登记(dēngjì)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避免信息(xìnxī)孤岛。确保平台运营的稳定性、安全性和长期性,赢得公众信任。可推动社区、物业服务中心设立自助查询打印点,方便不熟悉手机的业主(yèzhǔ)获取纸质版凭证。 ——法规(fǎguī)完善与标准统一。 在《民法典》框架下,进一步细化车位(chēwèi)使用权流转、登记(dēngjì)、保护的细则,为数字确权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推动建立统一的登记信息标准(biāozhǔn)和查询系统。 ——市场(shìchǎng)参与方协同。 鼓励开发商在销售环节主动引导业主进行登记/备案,将其(qí)作为提升服务、保障交易透明度(tòumíngdù)的举措。物业公司应积极接入并利用好(hǎo)这些平台,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车位的(de)(de)(de)价值,不仅(bùjǐn)在于停放一辆车,更在于为奔波的生活提供一个确定的归属。当(dāng)泛黄的合同承载不起这份“确定”,当数字的光芒初现却仍显朦胧,我们呼唤的,是技术创新、法律完善与治理智慧的同频共振。这方小小的地下空间,终将因清晰的“数字身份”和法治保障,成为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温暖注脚。 编辑/尹玮 校读/肖应林(xiàoyīnglín) 初审/彭培成(péngpéichéng) 终审/沐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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