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女业主:“电梯里有,走廊两端也有,这令我没有安全感”,物业最新回应……
大连一女业主:“电梯里有,走廊两端也有,这令我没有安全感”,物业最新回应……
大连一女业主:“电梯里有,走廊两端也有,这令我没有安全感”,物业最新回应……本文(běnwén)转自【半岛晨报】;
“电梯里有监控,电梯间两侧(liǎngcè)也有监控,进入走廊两端(liǎngduān)还都有监控,这令我特别没有安全感。”近日,家住金普新区摩墅(móshù)公馆的张女士反映,物业(wùyè)在电梯间、走廊等公共区域加装多个监控摄像头,担心个人隐私泄露。张女士质疑,这些设备不仅记录出行轨迹、社交关系,甚至可能捕捉私密生活(shēnghuó)细节,感觉自己处于“全方位监视”之下。
安装监控系为应对租户混杂、民宿经营带来的安全隐患,符合法规(fǎguī)且已获多数业主(yèzhǔ)同意。随着《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正式(zhèngshì)施行,如何在维护公共安全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zhījiān)划定合理(hélǐ)边界,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律师指出,若监控范围涉及私密空间或行为,业主可依法维权。
业主反映 加装摄像头带来隐私(yǐnsī)困扰
张女士在(zài)金普新区摩墅公馆有一套房子,她家住在24楼。去年10月起,她发现(fāxiàn)物业在公共区域安装了(le)多个监控摄像头,这给她带来了极大的困扰。电梯间(diàntījiān)两端、走廊两侧都布设了摄像头,加上原本电梯内已有(yǐyǒu)的监控设备,让她感觉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处于被“全方位监视”的状态。
“一走出(zǒuchū)电梯,监控摄像头就对(duì)着我拍;进入走廊,又有摄像头盯着。这种感觉太压抑了,完全没有(méiyǒu)隐私可言。”张女士焦虑地表示。她特别担心这些监控设备会记录下她的(de)私人生活细节:每天几点出门(chūmén)、什么时候回家、家里有几个人、来了哪些访客、甚至家中无人的时间段,这些信息都被完整记录下来。
更令张女士不安的是,这些(zhèxiē)监控可能涉及更深层次的隐私(yǐnsī)问题。她(tā)担心摄像头会(huì)拍摄到一些私密的生活场景,比如穿着家居服进出、与亲友的互动等。这些画面如果被不当使用或泄露,可能会给她带来难以预料的麻烦。
“这不仅仅是简单的公共区域监控(jiānkòng)问题,”张女士说,“物业在未经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就(jiù)安装(ānzhuāng)了这么多摄像头,完全没有考虑到业主的隐私(yǐnsī)感受。”她认为,这些监控设备已经超出了必要的安全管理范围,变成了对业主日常生活的过度监控。
张女士(zhāngnǚshì)特别提到,现代监控设备的高清画质让她(tā)更加担忧。“现在的摄像头连表情都能拍得一清二楚,更别说进出时间、携带物品这些(zhèxiē)细节了。”她表示,这种被“全天候监视”的感觉让她在家门口都感到紧张和(hé)不安,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质量。
物业解释 出于安全管理需要 安装(ānzhuāng)符合规定
6月17日,记者采访了摩墅公馆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小区是公寓楼,租户较多且开设了民宿(mínsù),外来人员流动频繁,为加强住户安全保障、避免尾随(wěisuí)事件(shìjiàn)、物品丢失及火灾隐患(yǐnhuàn)等问题,物业决定在公共走廊区域安装监控设备。
该负责人强调,监控设备仅安装(ānzhuāng)在公共区域,拍摄范围限定于(yú)过道,不会对准住户房门。监控的安装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已征得大部分业主同意。此外,录像资料调阅需遵循严格流程,确保不存在(cúnzài)信息泄露风险。负责人补充说明,若业主认为监控侵犯其隐私权,可通过(tōngguò)法律途径提起诉讼;如(rú)相关部门认定(rèndìng)监控设施存在问题,物业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整改。
新规(xīnguī)明确 安装公共监控需具备合理性
近年来(jìnniánlái),由私装摄像头引发的纠纷呈现出显著上升趋势。此前,我市法院曾审理(shěnlǐ)一起典型案例:某别墅业主(yèzhǔ)在住宅(zhùzhái)门口安装具有人脸识别功能(gōngnéng)的智能门禁系统,被相邻业主以侵犯隐私权为由提起诉讼。经审理查明,该门禁系统配备的高清摄像头可完整拍摄邻居住宅出入口及部分室内区域,且具备数据存储和远程上传功能。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设备长期(chángqī)监控他人住宅出入情况,记录个人生活轨迹,已构成对隐私权的(de)侵害,故判决被告拆除(chāichú)设备或调整监控方向。
值得(zhíde)关注的(de)是,2025年(nián)4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shīxíng),该条例规定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的要求,合理确定图像采集设备的安装位置、角度和采集范围,并设置显著(xiǎnzhù)的提示标识。未设置显著提示标识的,由(yóu)公安机关责令改正。
公共区域安装监控(jiānkòng)合法但有边界
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王(wáng)金海律师表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zuòhǎo)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ānquán)防范(fángfàn)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shí),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由于公共走廊(zǒuláng)属于公共区域,物业安装监控用于维护公共区域的安全秩序,防止盗窃、火灾、漏水等意外事件发生,不构成侵犯业主隐私。
依照《民法典》第一千(dìyīqiān)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qīnrǎo)、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qīnhài)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指自然人的私人生活(sīrénshēnghuó)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如果物业安装的监控视角延伸(yánshēn)至业主(yèzhǔ)的私人生活空间(如家门口等私密区域),能够清晰拍摄(pāishè)到业主的进出等私密行为、室内部分(bùfèn)场景,或者监听、记录业主谈话内容,则可能侵犯业主的隐私权。例如,监控安装角度不当,导致可以拍摄到业主进出家门、在家门口换鞋、拿取(qǔ)快递、邻居进出及亲友来访等私密行为,或将(jiāng)业主家中部分场景纳入拍摄范围,均属于超出合理的公共区域监控范畴。
若业主认为物业安装的监控位置不当,侵犯(qīnfàn)自身隐私,可先与(yǔ)物业协商,要求调整监控位置或角度,避免侵犯隐私。若协商未果,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根据公安部《公共安全视频(shìpín)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六款规定,涉及个人隐私的场所和区域(qūyù)禁止安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公共区域加装监控及调取视频资料需向公安机关报备并经批准,否则(fǒuzé)业主有权要求拆除或整改。必要时,业主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拆除摄像头(shèxiàngtóu),并可主张(zhǔzhāng)精神损害赔偿。
半岛晨报、39度(dù)视频首席记者佟亮
本文(běnwén)转自【半岛晨报】;
“电梯里有监控,电梯间两侧(liǎngcè)也有监控,进入走廊两端(liǎngduān)还都有监控,这令我特别没有安全感。”近日,家住金普新区摩墅(móshù)公馆的张女士反映,物业(wùyè)在电梯间、走廊等公共区域加装多个监控摄像头,担心个人隐私泄露。张女士质疑,这些设备不仅记录出行轨迹、社交关系,甚至可能捕捉私密生活(shēnghuó)细节,感觉自己处于“全方位监视”之下。
安装监控系为应对租户混杂、民宿经营带来的安全隐患,符合法规(fǎguī)且已获多数业主(yèzhǔ)同意。随着《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正式(zhèngshì)施行,如何在维护公共安全与保护个人隐私之间(zhījiān)划定合理(hélǐ)边界,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律师指出,若监控范围涉及私密空间或行为,业主可依法维权。
业主反映 加装摄像头带来隐私(yǐnsī)困扰
张女士在(zài)金普新区摩墅公馆有一套房子,她家住在24楼。去年10月起,她发现(fāxiàn)物业在公共区域安装了(le)多个监控摄像头,这给她带来了极大的困扰。电梯间(diàntījiān)两端、走廊两侧都布设了摄像头,加上原本电梯内已有(yǐyǒu)的监控设备,让她感觉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处于被“全方位监视”的状态。
“一走出(zǒuchū)电梯,监控摄像头就对(duì)着我拍;进入走廊,又有摄像头盯着。这种感觉太压抑了,完全没有(méiyǒu)隐私可言。”张女士焦虑地表示。她特别担心这些监控设备会记录下她的(de)私人生活细节:每天几点出门(chūmén)、什么时候回家、家里有几个人、来了哪些访客、甚至家中无人的时间段,这些信息都被完整记录下来。
更令张女士不安的是,这些(zhèxiē)监控可能涉及更深层次的隐私(yǐnsī)问题。她(tā)担心摄像头会(huì)拍摄到一些私密的生活场景,比如穿着家居服进出、与亲友的互动等。这些画面如果被不当使用或泄露,可能会给她带来难以预料的麻烦。
“这不仅仅是简单的公共区域监控(jiānkòng)问题,”张女士说,“物业在未经充分沟通的情况下,就(jiù)安装(ānzhuāng)了这么多摄像头,完全没有考虑到业主的隐私(yǐnsī)感受。”她认为,这些监控设备已经超出了必要的安全管理范围,变成了对业主日常生活的过度监控。
张女士(zhāngnǚshì)特别提到,现代监控设备的高清画质让她(tā)更加担忧。“现在的摄像头连表情都能拍得一清二楚,更别说进出时间、携带物品这些(zhèxiē)细节了。”她表示,这种被“全天候监视”的感觉让她在家门口都感到紧张和(hé)不安,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质量。
物业解释 出于安全管理需要 安装(ānzhuāng)符合规定
6月17日,记者采访了摩墅公馆物业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小区是公寓楼,租户较多且开设了民宿(mínsù),外来人员流动频繁,为加强住户安全保障、避免尾随(wěisuí)事件(shìjiàn)、物品丢失及火灾隐患(yǐnhuàn)等问题,物业决定在公共走廊区域安装监控设备。
该负责人强调,监控设备仅安装(ānzhuāng)在公共区域,拍摄范围限定于(yú)过道,不会对准住户房门。监控的安装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已征得大部分业主同意。此外,录像资料调阅需遵循严格流程,确保不存在(cúnzài)信息泄露风险。负责人补充说明,若业主认为监控侵犯其隐私权,可通过(tōngguò)法律途径提起诉讼;如(rú)相关部门认定(rèndìng)监控设施存在问题,物业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整改。
新规(xīnguī)明确 安装公共监控需具备合理性
近年来(jìnniánlái),由私装摄像头引发的纠纷呈现出显著上升趋势。此前,我市法院曾审理(shěnlǐ)一起典型案例:某别墅业主(yèzhǔ)在住宅(zhùzhái)门口安装具有人脸识别功能(gōngnéng)的智能门禁系统,被相邻业主以侵犯隐私权为由提起诉讼。经审理查明,该门禁系统配备的高清摄像头可完整拍摄邻居住宅出入口及部分室内区域,且具备数据存储和远程上传功能。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设备长期(chángqī)监控他人住宅出入情况,记录个人生活轨迹,已构成对隐私权的(de)侵害,故判决被告拆除(chāichú)设备或调整监控方向。
值得(zhíde)关注的(de)是,2025年(nián)4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shīxíng),该条例规定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的要求,合理确定图像采集设备的安装位置、角度和采集范围,并设置显著(xiǎnzhù)的提示标识。未设置显著提示标识的,由(yóu)公安机关责令改正。
公共区域安装监控(jiānkòng)合法但有边界
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王(wáng)金海律师表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zuòhǎo)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ānquán)防范(fángfàn)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shí),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由于公共走廊(zǒuláng)属于公共区域,物业安装监控用于维护公共区域的安全秩序,防止盗窃、火灾、漏水等意外事件发生,不构成侵犯业主隐私。
依照《民法典》第一千(dìyīqiān)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qīnrǎo)、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qīnhài)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指自然人的私人生活(sīrénshēnghuó)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如果物业安装的监控视角延伸(yánshēn)至业主(yèzhǔ)的私人生活空间(如家门口等私密区域),能够清晰拍摄(pāishè)到业主的进出等私密行为、室内部分(bùfèn)场景,或者监听、记录业主谈话内容,则可能侵犯业主的隐私权。例如,监控安装角度不当,导致可以拍摄到业主进出家门、在家门口换鞋、拿取(qǔ)快递、邻居进出及亲友来访等私密行为,或将(jiāng)业主家中部分场景纳入拍摄范围,均属于超出合理的公共区域监控范畴。
若业主认为物业安装的监控位置不当,侵犯(qīnfàn)自身隐私,可先与(yǔ)物业协商,要求调整监控位置或角度,避免侵犯隐私。若协商未果,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根据公安部《公共安全视频(shìpín)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六款规定,涉及个人隐私的场所和区域(qūyù)禁止安装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公共区域加装监控及调取视频资料需向公安机关报备并经批准,否则(fǒuzé)业主有权要求拆除或整改。必要时,业主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拆除摄像头(shèxiàngtóu),并可主张(zhǔzhāng)精神损害赔偿。
半岛晨报、39度(dù)视频首席记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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