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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拒绝酒醉驾”宣传进企业,携手共筑安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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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拒绝酒醉驾”宣传进企业,携手共筑安全路

东阿:“拒绝酒醉驾”宣传进企业,携手共筑安全路

为进一步做好东昌府区2025年(nián)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kāizhǎn)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xíngdòng)(2025)的通知(tōngzhī)〉的通知》(鲁教基函〔2025〕20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liáojiàotǐ)字〔2025〕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xiàn)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小学: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9年8月31日〔含(hán)〕前出生),包括东昌府区辖区户籍子女,外来(wàilái)务工经商人员随迁(suíqiān)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初中:小学应届毕业生。包括东昌府区辖区户籍子女(zǐnǚ),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de)子女。 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xuéshēng),初中严禁招收非小学应届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yīn)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yīngdāng)向户籍地片区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hé)佐证材料,学校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通过后备案。 2025年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zhāoshēng)入学材料的审核,具体划分为四大(sìdà)类: 1类:东昌府区片区内户籍子女(zǐnǚ)。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jùyǒu)片区内完全产权房(住宅用途);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jùyǒu)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住宅用途); ③父母或其他(qítā)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无产权房或有产权房非住宅用途。 (1)子女户口本和监护人(jiānhùrén)身份证; (2)①②类(lèi)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gòufáng)合同和购房发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户籍迁入时间(shíjiān)(shíjiān)与购房时间不一致的,按照户籍和房产同时具备时的类别时间计算。 2类:片区内有房产(住宅用途)的东昌府区辖区户籍务工(wùgōng)经商(jīngshāng)人员随迁子女。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fáng);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wánquán)产权房。 (1)子女户口本和监护人(jiānhùrén)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tígōng)6个月以上(yǐshàng)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zhígōng)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gòufáng)合同和(hé)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3类:片区内有居住证和房产(fángchǎn)(住宅(zhùzhái)用途)的非东昌府区辖区户籍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完全(wánquán)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piàn)区内的居住证和不完全产权房。 (1)子女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shēnfènzhèng); (2)经商类:提供6个(gè)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hétóng)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yǐshàng)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6个月以上(yǐshàng)居住证(开发区(kāifāqū)、高新区、度假区、茌平区除外); (4)不动产权证(quánzhèng)(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gǎizào)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4类:片(piàn)区内租房居住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子女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shēnfènzhèng); (2)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yǒu)异议(yìyì)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jiǎonà)凭证; (3)6个月(yuè)以上居住证(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dùjiàqū)、茌平区除外); (4)6个月以上居住场所的(de)房屋租赁(zūlìn)合同以及在聊城市住房与建设事业保障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实际居住。 1.东昌府区辖区内(nèi)的户籍子女,提供子女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材料(cáiliào)同公办学校入学材料。 1.2025年招生(zhāoshēng)(zhāoshēng),为确保大数据信息与招生平台信息顺利对接,户口迁入有效时间截至2025年7月(yuè)9日(招生报名开始时间为7月11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zhígōng)社会保险、居住证、房屋租赁(zūlìn)备案证明等证件,要求2025年3月1日至8月31日(6个月)需(xū)连续有效。 3.根据2022年招生政策规定,截至(jiézhì)2022年6月10日(含)前,适龄儿童与(yǔ)直系三代以内亲属在片(piàn)区内同户籍,且户籍地址房屋产权(fángwūchǎnquán)归属祖父母或(huò)外祖父母的,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监护人不完全产权处理。2022年6月11日(含)后,再将户籍迁入或落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的,入学(rùxué)时按照片区内有户籍无房产处理。 4.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的房屋拆迁户,其子女在(zài)回迁房户籍地片区报名入学,可以凭监护人回迁协议、实际(shíjì)住所居住证明等,按照监护人回迁协议所述房屋产权情况处理(chǔlǐ)。 5.上传材料信息无法证明(zhèngmíng)子女和监护人关系或监护人房产信息的,需要上传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结婚证,进行人工比对(duì)。 6.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招生时监护人需向片区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zhèngmíng)材料(cáiliào),报东昌府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一)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划片(huàpiàn)招生、就近入学” 鉴于一些地方(dìfāng)人口分布(fēnbù)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de)各关键要素,依据当前适龄学生人数(rénshù)、小区(xiǎoqū)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行政区划等(děng)因素,按照道路、河流、小区、村庄、楼房等划定适当的招生服务片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1.“一城(yīchéng)四区”(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主城区(zhǔchéngqū)范围户籍,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按照户籍地址(dìzhǐ)划片招生。“一城四区”农村户籍在东昌府区城区务工经商(jīngshāng)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监护人在东昌府区城区的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2.非“一城四区”户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rényuán)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学校就读,以(yǐ)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监护人(jiānhùrén)居住证地址参与划片招生;茌平区户籍来我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不需要(xūyào)提供居住证,按照监护人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东昌府区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zhāoshēng)划片(huàpiàn)范围由东昌府区教育和(hé)体育局确定(见附件1、2),农村公办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由各中心学校划定。 (二)民办学校(mínbànxuéxiào)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免试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xuéxiào)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全部通过招生平台与公办(gōngbàn)学校同步招生、统一报名,不得(bùdé)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落实民办学校年检制度(zhìdù),年检合格的,结合办学适宜规模,下达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xuéxiào)不参与划片招生。根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要求,2025年,聊城颐中外国语学校、聊城三北(sānběi)学校(小学部)、聊城市水城慧德学校报名条件和城区公办学校相同。其他民办学校招收(zhāoshōu)东昌府区辖区常住户籍子女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suíqiān)子女。 各民办学校的(de)招生方案、简章(jiǎnzhāng),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核准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三)“小升初”对口(duìkǒu)直升 2025年,聊城颐中外国语学校(xuéxiào)、聊城东方中学、聊城市东昌府区少林武术学校(wǔshùxuéxiào)、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方实验学校4所学校的初中招生实行对口直升,不参与(cānyù)划片招生,招收符合本校初中招生条件的本校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cǎiqǔ)随机(suíjī)派位方式录取。 以上学校要于2025年7月1日前,将对口直升招生(zhāoshēng)方案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批准(pīzhǔn)后实施。 四、做好(zuòhǎo)各类特殊群体入学 (一)保障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益。深入推进(tuījìn)“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入学人数预测和学位(xuéwèi)情况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hùnhé)编班、统一管理。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hòu),在当地参加(cānjiā)升学考试的,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按照“零拒绝”“全(quán)覆盖”原则,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适宜(shìyí)义务教育,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和(hé)安置标准,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逐步(zhúbù)减少缓学和送教上门比例。轻度适龄残疾儿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xuéxiào)(xuéxiào)随班就读的方式;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具备(jùbèi)(jùbèi)入学能力的,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中小学校提供送教服务。确保我区除经各级(gèjí)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外,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在籍在学。 (三)落实优抚对象子女(zǐnǚ)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yīngmó)和因公牺牲伤残(shāngcán)警察子女、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严格(yángé)管控特定类型(lèixíng)招生(zhāoshēng)。符合上级政策确需开展的(de)特定类型招生,要将拟实施的各类人才培养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项目报送东昌府区教育(jiàoyù)和体育局,经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后统一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批。报送内容应包括项目承担学校、报名条件、招生流程、考察方式(fāngshì)、培养方案、招生全流程公示方案等内容。未经省级审批同意的,一律(yīlǜ)不得擅自开展招生。经批准的外语、体育、艺术类特定类型招生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开展语言、体育、艺术方面的兴趣潜质素养考察,不得开展其他文化(wénhuà)科目(kēmù)测试。小学不得开设此类招生项目。 (五)常态化落实控辍保学要求。以(yǐ)残疾儿童(értóng)、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shìshí)无人抚养儿童、厌学儿童等群体为(wèi)重点,建立特殊群体儿童档案,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劝返复学工作和教育关爱服务工作,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常态清零(qīnglíng)”。认真落实控辍保学有关政策要求,以“隐形辍学”“事实辍学”“厌学辍学”及“辍学伴有严重不良行为”群体未成年人为重点,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形成(xíngchéng)工作合力,坚持(jiānchí)和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严防适龄儿童少年“漏管失控(shīkòng)”。 不断完善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zhōng)必须(bìxū)载明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shìlíngértóng)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huò)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招生时间和工作流程(liúchéng) 2025年东昌府区(dōngchāngfǔqū)义务教育学校统一招生时间为7月(yuè)11日—7月30日。 网上招生入学,经过报名、审核、录取三个阶段(jiēduàn)。 (一)网上报名(bàomíng)登记阶段(7月11日—16日) 小学招生报名7月11日(rì)—16日。 初中招生报名7月13日(rì)—16日。 根据省、市(shì)招生工作要求,2025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bàomíng)仍然实行“一网通办”。网上报名登记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建议错峰(cuòfēng)登录系统报名登记。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需要(xūyào)下载并安装(ānzhuāng)“爱山东”APP,由法定监护人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东昌府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zhāoshēng)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按照手机提示进行(jìnxíng)信息采集。 优化义务教育招生“零证明”入学流程,凡是平台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需要提供相关纸质(zhǐzhì)材料。如果无法在网上报名成功或校验未通过的,需要携带(xiédài)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间前往报名点学校咨询(zīxún),由学校协助网上报名或人工(réngōng)复核。 报名时系统将根据监护人信息,通过大数据自动匹配片区公办学校和(hé)民办学校(mínbànxuéxiào)供家长选择,家长只可选取其中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报名。 网上报名流程请(qǐng)后续关注东昌(dōngchāng)府区教育和体育局“东昌教体发布”微信公众号。 (二)材料审核阶段(jiēduàn)(7月17日—7月23日) 1.报名信息网上(shàng)审核(7月17日—18日) 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hégé)的,无需另外上传证明材料。 2.材料复核(7月19日(rì)—21日) 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jiāzhǎng)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xiāngguān)证明材料,或由审核学校通知家长,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7月20日之前,送交到报名学校,先进行(jìnxíng)现场(xiànchǎng)初审,再由学校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 3.材料信息补录(bǔlù)(7月22日—23日) 复核后(hòu),不符合报名(bàomíng)(bàomíng)学校入学条件(tiáojiàn)但符合我区其他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由(yóu)原报名学校及时通知家长,在该时间段内回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申请报名协调,并由调入学校向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申请批准后完成网上报名协调。不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需回原籍学校就读。 4.优抚对象(yōufǔduìxiàng)材料审核。7月11日—20日优抚对象要将申请材料递交至(zhì)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由(yóu)相关部门送至东昌府区教育(jiàoyù)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招生录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由录取学校统一录入报名平台。 (三(sān))招生录取阶段(7月24日—30日) 1.公办学校录取(7月24日—28日)。公办学校录取采取(cǎiqǔ)单校(多校)划片和开放式(kāifàngshì)分流两种方式。 (1)单校(多校)划片(huàpiàn) 实行单校划片的公办学校(xuéxiào),按照材料审核四类顺序依次录取。同等情况(qíngkuàng)的,按照户口迁移、居住证(jūzhùzhèng)办理、经商或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 实行多校(交叉)划片的公办学校(或片区),由家长自愿选择(xuǎnzé)其中1所学校报名(bàomíng),报名后按单校划片办法参与报名学校录取。 当单校(dānxiào)划片招生依次录取的(de)某一个环节,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时,采取开放式分流的方式,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分流到有空余学位(xuéwèi)的学校就读。 在招生(zhāoshēng)过程中出现(chūxiàn)同一家庭的两个子女分别在两所公办学校就读时,家长可(kě)向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协调安排两个子女到空余学位充足的同一公办学校就读。 (3)教育集团招生录取(lùqǔ) ①聊城文轩初级中学教育集团(jítuán) 集团包括龙山路校区(原文(yuánwén)轩中学)、柳园(liǔyuán)路校区(原聊城八中)、西校区(原文轩西校)和昌润路校区(原湖西中学)。 龙山路校区(xiàoqū)和柳园路校区包括原两所学校的划片范围,实行统一报名(bàomíng),报名时按文轩中学(zhōngxué)教育集团柳园路校区报名。新生统一编班,均在柳园路校区就读。文轩中学教育集团西校区和昌润路校区按原学校服务片区分别(fēnbié)报名。 ②聊城东昌(dōngchāng)中学教育集团 集团包括兴华路校区(原东昌中学(zhōngxué))、柳园路校区(原第十一中学)和香江(xiāngjiāng)路校区(范恭屯中学)。 兴华路校区划片范围不变,单独报名;柳园路校区和(hé)香江路校区划定同一个招生片区,单独报名、编班,家长(jiāzhǎng)自愿选择。 ③聊城市实验中学教育集团(jítuán) 集团包括振兴路(zhènxīnglù)校区(原实验中学)和向阳路校区(向阳初中(chūzhōng)),两校区单独划片,分别报名。 ④聊城市第一(dìyī)实验学校教育集团 集团包括平山卫街校区和松桂路(sōngguìlù)校区。2025年松桂路校区招收(zhāoshōu)小学一年级。两个校区单独划片,分别报名。 以上各教育集团招生时,实行统筹录取。各校区在划片招生录取基础(jīchǔ)上,录取集团内顺序排前的(de)监护人子女(zǐnǚ)。若报名总人数超过集团招生总计划,分流到相对就近的集团外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 2.民办学校(mínbànxuéxiào)录取(7月24日—27日)。符合入学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子女(zǐnǚ)优先录取,剩余学位全部采取(cǎiqǔ)随机派位方式录取。随机派位工作由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学校配合公证处实施,并邀请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cānjiā),全程接受(jiēshòu)社会(shèhuì)监督,即时公开随机派位结果。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de)学生不再参与其他(qítā)学校的招生录取。未录取的学生,要在公示后2日内到符合报名条件的片内公办学校或招生人数不足(bùzú)计划的民办学校申请调拨(tiáobō),调入学校及时向东昌府区(dōngchāngfǔqū)教育和体育局上报调拨申请名单,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并完成报名调拨后,按政策规定参与下一步录取。 3.公示录取结果(7月29日—30日)。各学校在显著位置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8月15日前,各学校将录取名单加盖公章(gōngzhāng)后,报(bào)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gǔ)审核备案。 4.实行租房学位(xuéwèi)控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zūlìn)市场的实施意见》(鲁(lǔ)政办发〔2017〕73号)文件精神(wénjiànjīngshén),结合我区现有教育资源承载能力以及学校布局和发展实际,自2023年入学登记起,公办小学实行“六年(liùnián)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除(chú)完全产权(chǎnquán)房产子女(zǐnǚ)以外,六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zài)学区小学就读;公办初中实行“三年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除完全产权房产子女以外,三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初中就读。2022年6月10日之前,适龄儿童与直系三代以内亲属在片区内同户籍,且户籍地址房屋产权归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以作为(zuòwéi)“历史遗留问题”不(bù)受学位控制政策限制。不完全产权房主子女按租赁家庭子女对待。 受学区学位控制政策限制的学生,录取(lùqǔ)顺序排在片区学校4类之后。未(wèi)被录取的分流到其他公办学校。 六、严格(yángé)招生规定,规范招生秩序 (一)加强组织(zǔzhī)领导。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de)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分包督查(dūchá)小组,全过程督导检查分包学校的招生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学校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gōngzuò)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成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的(de)招生工作领导小组(lǐngdǎoxiǎozǔ),建立起科学有序、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招生入学工作机制。 (二)严格(yángé)按照规定时间、范围(fànwéi)和计划(jìhuà)(jìhuà)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擅自跨范围招生,禁止招收择校生。民办学校不得擅自增加招生计划;公办学校确因划定范围内生源数量超过下达招生计划,必须书面上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tǐyùjú)批准后增加。 根据省、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工作要求,结合我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工作实际,2025年(nián),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新入学年级班额控制(kòngzhì)在55人(rén)以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45人/班、初中(chūzhōng)50人/班编班设置。各学校要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对新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bùdé)在开学前后组织分班考试。 东昌府区2025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计划(jìhuà)另行下发。 (三)加强招生(zhāoshēng)政策宣传。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tǐyùjú)将在招生开始前公示各学校(xuéxiào)招生咨询电话。7月1日前,各学校要(yào)在微信公众号和显著位置张贴公布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工作流程及时间(shíjiān)、招生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招生期间各学校招生办公室和信访接待室要有专人值班,做好招生政策解释(jiěshì)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并逐一认真核查处理。 各学校要(yào)通过网络、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děng)方式,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hé)(hé)解读。要做好幼儿园(yòuéryuán)大班(dàbān)和小学(xiǎoxué)六年级学生家长的培训,确保能熟练使用平台报名、查看录取结果等。要将政策宣传工作前置至幼儿园中班和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向其告知招生入学政策,为家长准备子女入学材料预留出充足时间。要广泛开展教育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先进教育理念的宣传,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学生健康成长的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营造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fēnwéi)。 (四)实施学位预告机制。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联合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fēnjú),至少提前6个月对(duì)学校服务片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人数进行摸底,对热点学校2个月公示一次(yīcì)摸底结果。 (五)严格规范学籍(xuéjí)(xuéjí)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入学后两个月内(nèi)完成学籍信息采集工作,各中小学校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严禁接收借读生和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杜绝抢注(qiǎngzhù)学籍、漏建学籍、人籍分离(fēnlí)、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公办学校其他年级在不超规定班额的前提下,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转入学校申请,经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方(hòufāng)可招收符合转入条件的插班生。 (六)严格招生纪律要求。严禁(yánjìn)(yánjìn)民办(mínbàn)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zǔzhī)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jīgòu)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cǎiyòng)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jiān)”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hùnhé)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xuānchuán)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rùxué)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duì)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七)实行责(zé)任追究制度,加大违规行为(wéiguīxíngwéi)惩处力度。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cháchǔ)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zhǔdòng)接受社会监督。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与各招生学校(中心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jiāqiáng)对学校招生工作的(de)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民办学校依照《民办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促进法》给予(jǐyǔ)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 秋季(qiūjì)开学后,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对各学校落实招生政策情况(qíngkuàng)进行专项检查。 咨询电话:基础教育(jīchǔjiàoyù)股(gǔ)0635—8418212;0635—8418182 监督电话(diànhuà):机关党委纪委0635—8418161 2025年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划片(huàpiàn)范围 2025年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划片范围(fànwéi) 东昌府区教育和(hé)体育局 2025年6月21日(rì) 来源: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tǐyùj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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